激光平台-线上自动报价-激光加工-公益-艺术

在线咨询
微信

微信扫一扫

长按二维码关注微信加好友

GB新国标--儿童口罩标准技术规范children mask-GB/T38880

发布时间:2021-01-22 19:18

1 范围


本标准规定了儿童口罩(以下简称口罩)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与规格、技术要求、测试方法、检验规则、包装、标识、安全警示及储运。
本标准适用于6岁及以上、14岁及以下儿童,用于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,阻隔微生物、花粉、飞沫等所佩戴的口罩。
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电动送(排)风装置的口罩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2912.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:游离和水解的甲醛(水萃取法)
GB/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
GB/T14233.1-2008 医用输液、输血、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1部分:化学分析方法
GB 15979-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
GB/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
GB 18401-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
GB/T 29865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小面积法
GB/T 31702-2015 纺织制品附件锐利性试验方法
GB/T 32610-2016 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
FZ/T 01137 纺织品
荧光增白剂的测定
YY 0469-2011 医用外科口罩


3 术语和定义
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
3.1

儿童防护口罩 children protective mask
防止微生物、飞沫、粉尘、花粉等颗粒物吸入,具备较强防护性能的儿童口罩。
3.2

儿童卫生口罩 children hygiene mask

阻隔微生物、飞沫、粉尘、花粉等颗粒物传播,具备卫生阻隔性能的儿童口罩。

3.3

颗粒物 particle
悬浮在空气中的固态、液态或固态和液态的颗粒状物质。
注:如粉尘、烟、雾和微生物。
[GB/T 12903-2008,定义5.1.16]

3.4

颗粒物过滤效率 particle filtration efficiency
在规定条件下,口罩罩体过滤颗粒物的能力。
注:用百分数表示。

3.5

细菌过滤效率 bacterial filtration efficiency
在规定条件下,口罩罩体滤除含菌颗粒物的能力。
注:用百分数表示。

3.6

防护效果 particle protective performance

在规定条件下,口罩过滤颗粒物的能力。
注:用百分数表示。

3.7

通气阻力 air penetration resistance

在规定条下,流穿透口罩罩体的阻力值。
注:单位为帕(Pa)。




4 分类与规格


4.1 分类

根据口罩性能,将儿童口罩份为儿童防护口罩(F)、儿童卫生口罩(W)。

4.2 规格

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头面部尺寸,将儿童口罩分为小号(S)、中号(M)和大号(L)。

5 技术要求


5.1 基本要求


5.1.1 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 鼻、下颌,无异味,不应明显影响视野。

5.1.2 口罩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材料,不得使用已知的可导致皮肤刺激或其他不良反应的材料,不得经过有氯漂白处理,其他限制使用物质的残留量应符合相关要求。所用材料应保证口罩在正常使用寿命中不出现破损或变形。

注:口罩提供方宜能证明其材料符合该要求,可通过接受检验或提供检测报告的形式,证明口罩所用纺织材料符合GB 31701-2015中4.2A类的要求。

5.1.3 口罩不应使用系带式口罩带,宜采用可调节口罩带。

5.1.4 口罩应便于佩戴和摘脱,在佩戴过程中应无明显的压迫感或压痛现象,对头部活动应无明显影响。

5.1.5 配有鼻夹的口罩,其鼻夹应采用可塑性材质。

5.1.6 配有呼吸阀的口罩,其呼吸阀内的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应脱落。


5.2 外观质量要求


5.2.1 口罩与皮肤直接触的内层材料不应印花或者染色。

5.2.2 口罩不应存在外露金属物,表面不应有破损、油污斑渍、变形及其他明显的缺陷。


5.3 内在质量要求


口罩的内在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
表1 内在质量指标


6 测试方法


6.1 外观检查


抽取10个口罩,采用目测方法检验。检验光线以正常自然光为准,如以日光灯照明时,照度不低于400 lx。

6.2 耐干摩擦色牢度


按 GB/T 29865 规定执行,在口罩印花或染色部位裁取试样。


6.3 甲醛含量


按 GB/T 2912.1规定执行,在口罩罩体上裁取试样,如有印花或染色应包含印花或染色部位。


6.4 pH值


按 GB/T573规定执行,在口罩与人面部接触层裁取试样。


6.5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


GB/T 17592规定执行,在口罩印花或染色部位裁取试样。

6.6 可迁移性光增白物


按FZ/T 01137规定执行,在,口罩与人面部接触层裁取试样。


6.7 环氧乙烷残留量


按 GB/T 14233.1-2008中第9章规定执行。取平行样品测试,样品在口罩主体上裁取。测试结果如一份合格,另一份不合格,不得平均计算,应重新采样测试,以最高值作为测试结果。结果计算以相对含量表示,保留一位小数。


6.8 鼻夹长度


取3个样品进行试验,以通用或专用量具测量,精度0.1cm。


6.9 鼻夹耐折性


抽取样品2个。以鼻夹中部为测试点,用手或其他合适的器具将鼻夹对折20次。
注:为方便测试,可将鼻夹与周边的包覆物从口罩中裁出。


6.10 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


按GB/T 32610-2016 中6.9规定执行。


6.11 吸气阻力


按 GB/T 32610-2016中6.7规定执行。测试流量为(45±2)L/min,头模尺寸应符合附录A要求。


6.12 呼气阻


按 GB/T 32610-2016中6.8规定执行。测试流量为(45±2)L/min,头模尺寸应符合附录A要求。


6.13 防护效果


按 GB/T 32610-2016中附录B规定执行。取10个样品,其中5个为未经处理样品,5个为按规定预处理样品。测试介质采用NaCl颗粒物,测试五组头模动作周期。头模应符合附录A要求,呼吸流量为20L/min,呼吸频率为20次/min。


6.14 颗粒物过滤效率


6.14.1 儿童防护口罩按 GB/T 32610-2016中附录A规定执行,取10个样品,其中5个为未经处理样品,5个为按规定预处理样品;测试介质采用NaCl颗物,测试时将口罩展开并使用适当的夹具固定。

6.14.2 儿童卫生口罩按YY0469-20115.6.2规定执行,取最小值作为测试结果,测试时将口罩展开并使用适当的夹具固定。


6.15 细菌过滤效率


按照YY 0469-2011中附录B规定执行。


6.16 通气阻力


按6.14.2测试过滤效率的同时记录初始阻力值,单位为帕(Pa)。取最大值作为测试结果。


6.17 阻燃性能


按YY0469-2011中5.8规定执行。头模尺寸应符台附录A要求。


6.18 尖端和边缘锐利性


取3个样品,GB/T 31702-2015规定执行。锐利边缘测试装置钢制芯轴直径为(9.53±0.12mm。


6.19 呼吸阀盖牢度


按 GB/T 32610-2016中6.10 规定执行。


6.20 微生物指标


按 GB 15979-2002 中附录B规定执行。


7 检验规则


7.1 取样


按交货批号的同一品种、同一规格(型号)的产品作为检验批。从每检验批产品中按测试要求随机抽取样品,数量至少要满足第6章各单项测试的要求。当儿童卫生口罩同一交货批的交货数量大于50万个、儿童防护口罩同一交货批的交货数量大于10万个时,抽样数量加倍。



7.2 质量判定


7.2.1 外观质量判定

外观质量按6.1检测,至少8个及以上试样符合5.2要求。满足5.2要求判定合格,否则判定不合格。

7.2.2 内在质量判定

内在质量符合5.3要求,判定合格,否则判定不合格。

7.2.3 结果判定

外观质量、内在质量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,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



8 包装、标识、安全警示及储运


8.1 包装


口罩应密封包装,方便取用,并能避免使用前被污染。


8.2 标识


最小销售包装应有检验合格标识,明显部位应附有清晰可辨识的标识标识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:
a)制造商名称和地址;
b)产品名称及类别[含“儿童防护口罩(F)”或“儿童卫生口罩(W)”字样];
c) 产品规格[小号(S)、中号(M)、大号(L)];
d)主要原材料;
e)执行标准编号;
f)使用说明(佩戴方法、安全警示等);
g)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推荐使用时间(小时);
h)如采取消毒处理,应标明消毒方法。


8.3 安全警示


口罩最小销售包装或说明书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警示语:
a)出现呼吸困难儿童不建议佩戴口罩,如需佩戴应遵医嘱或佩戴其他适合的呼吸防护用品。
b)使用时应及时将口罩包装材料等与口罩佩戴无关的物件清理掉。
c)儿童应在成年人看护下佩戴使用口罩,看护人应注意观察并教育儿童正确佩戴口罩。儿童佩戴口罩期间不应打闹或进行中等和中等以上强度运动,不应拆卸呼吸阀及呼吸阀内部件;如佩戴期间出现呼吸不适、皮肤过敏等症状,应及时摘脱口罩,必要时应立即就医。
d)口罩应保持干燥,使用中避免沾湿,必要时应及时更换。
e)口罩不建议洗涤后重复使用。
f)已使用的口罩不应与他人交换。


8.4 储运


产品在储运中应保证密封、不破损、不沾污、不受潮,注意防火、防雨、防酸、防碱,避免强光直射。



附录A

(规范性附录)

测试头模要求


A.1 头模面层材料


硬度为邵氏硬度(2±2)HA。


A.2 头模主要尺寸


头模的主要尺寸贝表A.1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表A.1头模尺寸            单位为毫米




A.3 运动模拟


A.3.1 概述

运动模拟分为静止摇头一点头一说话一静止五部分。

A.3.2 摇头

左右摇头运动,转头幅度为向左75°向右75°运动形式;面向正前方一向左转头一回正一向右转头一回正,每周期运动时间为8s。

A.3.3 点头

头部上下点头,点头幅度为向上45°向下45°运动形式:面向正前方一向上抬头一回正一向下低头一回正,每周期运动时间为8s。

A.3.4 说话

下巴开合,动作幅度为开合30°周期为4s。

3M的儿童口罩1860S


本标准按照 GB/T 1.1-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 209)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、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、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、中科贝思达(厦门)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浙江蓝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、思迈(青岛)防护科技有限公司、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、霍尼韦尔安全防护设备(上海)有限公司、苏州波力斯医疗科技
有限公司、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、生纳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、日照三奇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、建德市朝美日化有限公司、荆州思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、四川友邦企业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毅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、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、润美纸业(福建)有限公司、浙江珍琦护理用品有限公司、海斯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武汉卫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、湖南宏福鑫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、浙江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、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、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、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、广州海关技术中心、江苏国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、东华大学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李陵申、李桂梅、陈倬为、岳卫华、陈澍、李建全、靳向煜、丁彬、赵瑾瑜、刘基、曹军、王向钦、谢敬伟、张建民、向红兵、许洪、戴伟民、李振、曹孟杰、王常申、宫国卓、张晓利、马咏梅、刘太杰、陈绍南、高尚荣、苏鹤群、林焰峰、胡广敏、金利伟、沈明荣、徐辉、林生云、陈敏华、俞飞英、舒坦、谢沛吾、刘毅、黄景莹。

参考文献


[1] GB 2626-2019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

[2] GB 3095-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

[3] GB/T 12903-2008 个体防护装备术语

[4GB 19083-2010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

[5GB/T 26160-2010 中国未成年人头面部尺寸

[6] GB 31701-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

[7HJ 633-2012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技术规定(试行)

[8] 国家药典委员会.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.北京: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,2015.

[9环境保护部.中国人群暴露参数手册.北京:中国环境出版社,2016.




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

×